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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生参加12·4普法宣传活动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4-12-05浏览次数:145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我校团委组织青年师生参加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法学院师生来到五一广场,参加由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司法局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由我校法学院法律援助站和青锋法制宣传团的成员组成的学生代表团发挥法学社团优势,在现场设置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派发法治传单宣传。在文艺演出中,同学们合唱了《迎风飘扬的旗》,以新时代青年的声音唱出了法制精神在华夏神州大地的传承,也唱出了当代大学生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期盼。




下午,校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学员前往金山中天社区参加仓山区团区委举办的12·4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参加宣讲的同学分别从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区法律知识等群众亟需的知识角度出发作了精彩的讲解,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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