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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7-12-14浏览次数:146

        12月13日下午,法学院与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温玉发律师,创始合伙人李平律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徐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学校教务处负责人,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共240人参加活动。

        徐杰代表学校向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颁发“福建江夏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牌匾,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温玉发律师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会后,李平律师为我校学生作了题为“法律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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