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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8-01-22浏览次数:512

        近日,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2018~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闽学位〔2017〕9号),我校被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

        此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是学校办学水平迈向更高层次的重要标志,对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学校将紧紧围绕建设规划目标,积极落实建设举措,努力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为创建区域一流的亲行业、重开放、创特色应用型本科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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