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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获评首届省级文明校园

供稿:宣传部(文明办)发布日期:2018-07-16浏览次数:116

        日前,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闽委〔2018〕31号),我校荣膺“首届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创建首届省级文明校园中通过建立一套包括创建领导机制、常态化工作机制、目标化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在内的工作机制,推进五大工程即以理想信念建设工程夯实牢固思想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程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以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工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营造健康校园范围、以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工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提供一个集生态、平安、服务于一体的保障系统(“一五一”工作体系),全力推动创建工作取得7个方面的新成效:党建工作换发新活力,思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师生文明素养实现新提升,校园文化建设获得新成果,校园环境显现新景象,师生干事创业精气神展现新风貌,学校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2017年11月16日,学校高质量高标准接受首届省级文明校园第七考评组的检查,得到专家们的高度肯定。同年12月和2018年5月,学校顺利通过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高校候选名单和关于我省2015-2017年度文明校园候选名单的公示。
        顺利获评首届省级文明校园是全校上下三年来众志成城、铆足干劲的结果,凝聚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集体智慧和共同努力。学校将以获评首届省级文明校园为契机,按照《关于推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全校师生文明素养,让文明之树常青、文明之花常开,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江夏”营造更加和谐优美的环境,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宣传部(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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