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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与平潭法院开展涉台司法共建

供稿:法学院 文、图/ 王喜军发布日期:2025-07-10浏览次数:10

7月7日上午,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台司法研究合作共建签约仪式。福建江夏学院党委副书记王长勇,平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出席仪式。平潭法院和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相关专家和教师代表参加仪式。

王长勇对董宇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及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的发展历程,希望双方以共建协议的签订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交流,携手搭建更广阔的合作平台,探讨“课题共研、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合作路径,持续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交流和碰撞,加强涉台司法智库建设,推动涉台司法研究水平和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

董宇表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及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作为资深涉台研究机构,平潭法院作为全国唯一对台综合实验区法院,在涉台法律研究、涉台司法服务与平台建设等方面具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双方将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育的理念,加快做实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做强台湾地区司法研究、做精台青实习实训活动,为两岸融合发展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会上,双方共同签订共建协议,与会人员就开展法治人才双向培养、建立涉台司法人才智库、加强涉台司法课题联合调研、合作开展台青实习实训活动、推进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建设等共建事宜开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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